西澳女子冒充房东贷款$10万,曾帮其注册myGov,最终获刑入狱(图)
一名来自西澳Narrogin的女子,在借住他人家中期间获取房东个人资料,随后冒用对方身份申请10万澳元住房贷款。虽然贷款最终未获批准,但她的行为仍被法院认定为严重欺诈行为,并被判处监禁。
44岁的Catherine Anne Cornelius于6月19日在珀斯地区法院接受判刑。此前,她已承认一项“以欺骗或欺诈手段意图实施诈骗”罪名。
案件可追溯至2022年。当时,Cornelius与自己10岁的儿子居住在一名58岁女子家中。在借住期间,她曾协助该女子注册myGov账户,并帮助其创建新的电子邮箱地址。
然而两年后,这份信任却被利用。
2024年5月21日,Cornelius利用自己当年协助创建的邮箱地址,在受害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以其名义开设了一个ING银行账户。

调查显示,她还曾以受害人的名义办理手机号码,用于完成银行账户的验证和开户流程。
随后,Cornelius于2024年6月12日利用该虚假账户提交了一份10万澳元贷款申请。申请资料显示,该笔贷款拟用于房地产用途,年利率为8.4%,还款期限长达360个月(30年)。
就在贷款申请递交前两天,受害人突然收到一张与该银行账户相关的借记卡。由于她平时一直使用另一家银行,并习惯亲自到银行办理业务,因此对这张突如其来的银行卡感到十分疑惑。
最终,由于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的身份证明及相关支持文件,银行拒绝批准这笔贷款申请。
2024年8月8日,Cornelius被警方逮捕。
2025年2月18日,她承认相关罪名。该罪名最高可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。
主审法官Lisa Tovey表示,这起事件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心理打击。原本就不轻易信任他人的她,在发现自己的身份被冒用后感到十分痛苦,并认为自己遭到了利用。
Tovey法官指出,贷款申请是商业社会中再普通不过的经济活动,金融机构有权相信借款人会诚实申报资料,并提供真实信息。
她表示,如果银行和贷款机构必须逐一核查每名申请人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,不仅会增加运营成本,也会严重影响金融体系的运作效率,最终由整个社会承担代价。
“在这样的背景下,你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商业、金融及信贷体系的根基。”托维法官在庭上表示。
最终,法院判处Cornelius监禁10个月,刑期追溯至今年5月29日起计算,并允许其在服刑满5个月后申请假释。
(zhouyu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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